白露辞心底划过一阵暖流,从心头涌起来,温热地漫过胸口。他想起今天早晨,陈大驴把他从深渊边上拉回来,横抱着他走过窄路。想起昨晚刚来的时候,陈大驴穿着那身粗布短打,从火炉后头走出来,说住下吧。这个人,面冷心热,嘴上话不多,做出来的事却件件都落在实处。

        白露辞上前一步,拉住陈大驴还带着泥土的大手。粗粝的触感磨着白露辞细嫩的手指:「谢谢公爹。」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他印象中第一次拉住陈大驴的手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同时一愣。

        白露辞是没想到自己会去拉公爹的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平时他也会在高兴的时候拉拉金梁的手,手指勾着手指,晃一晃。可是还从来没有拉过别人。他的手指蜷在陈大驴粗糙的掌心里,触感跟拉金梁完全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金梁的手也大,但是年轻的皮肤光滑,没有这么多老茧和疤痕。公爹的手像一块打了几十年的老铁,骨头粗大,指节凸起。放在掌心里,能把他的手整个包住。

        还别说,公爹的手真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深深地望了一眼自己掌心中纤长白嫩的玉手。好看似葱根的手指,指节修长匀称,指甲盖粉润透明,在黝黑的大手中更加晶莹剔透。陈大驴眼底闪着奇异的情绪,嘴角勾起一抹微笑,粗糙的拇指在白皙的手背上轻轻蹭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一家人哪里用这么客气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一家人」好像有什么魔力。这三个字钻进白露辞的耳朵里,顺着耳道滑进去,在大脑里转了一圈。让本来还有点疑惑自己为什么突然拉住公爹的手、尚且在纠结中的白露辞,瞬间放下心里的那点奇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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